关于原商学院院长冯学钢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已经完成

发布日期: 2016-11-30   作者:   浏览次数 99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20163号,我处成立审计小组对原商学院院长冯学钢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限为201111月至20156月。

    该项目于201610月审计完成,并出具华师审财(20168号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