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2015)14号,我处成立审计小组对原教育科学学院院长范国睿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限为2012年10月至2014年11月。
该项目于2015年12月18日审计完成,并出具华师审财(2016)1号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