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院原常务副院长李志斌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已经完成

发布日期: 2015-07-08   作者:   浏览次数 136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201502号的决议,我处成立审计小组对研究生院原常务副院长李志斌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限为201210月至20142月。

该项目于201562日审计完成,并出具华师审财(201510号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