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2015)09号,我处成立审计小组对华东师范大学学生管理处原处长潘靓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限为2012年10月至2014年6月。
该项目于2015年10月19日审计完成,并出具华师审财(2015)20号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