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管理处原处长潘靓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已经完成

发布日期: 2015-11-17   作者:   浏览次数 252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201509号,我处成立审计小组对华东师范大学学生管理处原处长潘靓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限为201210月至20146月。

    该项目于20151019日审计完成,并出具华师审财(201520号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