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通知书
上海华东师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2013)08号,并经学校批准,我处将委托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海华东师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胡嘉敏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限为2010年3月至2013年4月,请予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审 计 处
2013年10月14日
主题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胡嘉敏 审计通知
报送:杨昌利 孙真荣
抄送:国资处 财务处 胡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