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审通(2013)10号
审 计 通 知 书
教育科学学院: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2013)10号,并经学校批准,我处将对教育科学学院原院长丁钢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限为2008年4月至2012年10月,请予积极配合,请在2013年12月20日前提供相关审计资料。
审计组组长:许建国 54344770
审计组成员:金蓓莉 54344701
苏丽男 54344770
冯 彬 62233160
唐文丽 54344701
特此通知。
附件:需提供资料清单及主要内容
审 计 处
2013年12月13日
主题词:教育科学学院 丁钢 审计通知
报送:童世骏 杨昌利
抄送:财务处 丁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