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审通(2015)8号
审 计 通 知 书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2015)08号,并经学校批准,我处将对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原院长丁平兴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限为2011年4月至2014年2月,请在2015年6月10日前提供相关审计资料。
审计组组长:许建国 62233160
审计组成员:金蓓莉 54344701
苏丽男 54344701
唐文丽 54344701
特此通知。
附件:被审计单位情况调查表
华东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提纲
审 计 处
2015年5月28日
主题词: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 丁平兴 经济责任 审计通知
报送:陈群 杨昌利
抄送:财务处 丁平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