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审通(2014)4号
审 计 通 知 书
基建处: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2014)01号,并经学校批准,我处将对基建处原处长余强富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限为2008年4月至2012年10月,请予积极配合,请在2014年3月7日前提供相关审计资料。
审计组组长:许建国 54344770
审计组成员:冯 彬 62233160
苏丽男 54344770
金蓓莉 54344701
唐文丽 54344700
特此通知。
附件:需提供资料清单及主要内容
审 计 处
2014年2月24日
主题词:基建处 余强富 经济责任 审计通知
报送:杨昌利 孙真荣
抄送:财务处 余强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