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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科处原处长许红珍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已经完成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16浏览次数:161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201304号的要求,我处成立审计小组对华东师范大学社科处原处长许红珍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限为20084120111231

    审计中,我们审阅了相关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其他资料,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已出具(2013)101号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