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2013)08号,我处委托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海华东师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胡嘉敏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限为2010年3月至2013年4月。
该项目于2013年12月27日审计完成,并出具华师审(2013)223号审计报告。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2013)08号,我处委托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海华东师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胡嘉敏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限为2010年3月至2013年4月。
该项目于2013年12月27日审计完成,并出具华师审(2013)223号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