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2015)13号,我处成立审计小组对教务处原处长戴立益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限为2012年10月至2014年10月。
该项目于2016年1月25日审计完成,并出具华师审财(2016)2号审计报告。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2015)13号,我处成立审计小组对教务处原处长戴立益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限为2012年10月至2014年10月。
该项目于2016年1月25日审计完成,并出具华师审财(2016)2号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