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审通(2015)7号
审 计 通 知 书
学生管理处: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2015)09号,并经学校批准,我处将对学生管理处原处长潘靓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限为2012年10月至2014年6月,请在2015年6月10日前提供相关审计资料。
审计组组长:许建国 62233160
审计组成员:唐文丽 54344701
金蓓莉 54344701
苏丽男 54344701
特此通知。
附件:被审计单位情况调查表
华东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提纲
审 计 处
2015年5月28日
主题词:学生管理处 潘靓 经济责任 审计通知
报送:陈群 杨昌利 郭为禄
抄送:财务处 潘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