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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关于实施生命科学学院院长翁杰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发布者:王婷婷发布时间:2024-10-08浏览次数:19

依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华东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有关规定,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2024)1号,审计处已于2024年9月27日送达审计通知书(华师审通〔2024〕23号),并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0月8日起,对生命科学学院院长翁杰敏同志(审计期间:2020.10-2023.12)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进行延伸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系方式:021-62233160

联系邮箱:sjc@admin.ecnu.edu.cn

地址:普陀校区办公楼中楼1201室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