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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10浏览次数:101

 

     2012年华东师范大学审计工作在教育部财务司、学校党政和分管校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学校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不断规范审计行为,保障学校各项经济活动健康、安全、有序运行,发挥内部审计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特殊作用,2012年共完成各类审计项目275项,出具审计报告147份,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现将学校2012年审计工作报告如下:

   (一)继续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学校部署认真做好了各类换届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力度,促进落实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工作制度化。

    1、积极协助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完成了对原华东师范大学校长俞立中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且按照教育部要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加强对学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2012年联席会议成员围绕新修订的《华东师范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和学校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制度,结合上年工作情况,就进一步做好我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强化审计整改力度等工作进行了充分研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3、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积极拓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加大对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审计力度,不断提升学校各项管理水平和防范风险能力。面对学校新一轮领导干部换届工作,我处积极督促学校认真实施了“办理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手续”的制度。

    4、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和审计整改结果的跟踪检查工作,组织专人对已完成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有关审计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审计中发现的情况,建立书面通报制度,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切实促进领导干部加强责任意识,改进管理。

    5、积极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情况通报和汇报的规定,定期和不定期编制审计工作简报,向学校各位校领导通报有关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和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文件精神,及时提供审计信息。

   (二)继续做好基建、修缮项目审计,强化审计中介机构的质量管理,不断完善基建、修缮审计工作。

2012年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基建、修缮工程委托审计招投标程序与管理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处制定了《华东师范大学基建、修缮工程委托审计招投标管理办法》。

    1完成基建修缮审计128项,送审额8372.04万元,审定额6893.17万元,核减额1479.94万元,平均核减率17.66%。平均核减率比上年增长了2个百分点,为学校节约审计费支出10.15万元。

    2、按照《教育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启动了学校闵行新校区第二批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3、加强对审计中介机构、施工方和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建立项目审计各方协调机制。组织召开项目审价协调会和审价知识的专项培训,及时通报审计情况,研讨解决问题。

   (三)根据211工程部级协调小组办公室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的要求,我处委托事务所对 “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工作。

   (四)根据学校办公会议议决通知书的要求,我处对学校60周年校庆专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继续关注学校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配套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的审计调查。

   (五)按照教育部精神,做好对学校资金安全的监管和对各类科研经费的审签。完成2011年11月至2012年9月学校银行对帐单的审签和128项科研经费的审签。

   (六)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参与学校各类专项管理工作。积极参与“985”、“211”工程年度经费预算评审;协助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开展企业改制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组织力量参加学校关于对“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抽查;参与学校关于规范收费管理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专项检查工作,促进学校规范管理。

   (七)不断推进审计信息化进程,改进服务,提高效率。积极探索计算机审计,充分利用财务信息监控平台,不断提高审计现代化水平;推进基建修缮审计信息化建设,完善基建修缮审价过程和审计结果信息公开制度。

   (八)认真开展“创优争先”活动,按照《教育内部审计规范》的要求,着力抓好内部审计建设,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内部审计氛围,齐心协力构建学习型审计机构。完成财务审计新进人员招聘工作,优化人员结构和岗位设置;重视审计人员培养和知识更新,积极参加教育部、中国教育审计学会、市教委等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和工作研讨等活动。

   (九)与学校各职能部门配合,合力推进依法治校、促进科学决策、完善监督机制。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各类业务审核、询价、招投标和管理制度决策咨询等方面的工作。

   (十)重视审计基础工作,落实审计档案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审计档案工作水平。完成2011年度审计档案归档工作,审计处兼职档案员被评为学校档案管理先进个人。

 

 

                                                                                     华东师范大学审计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