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访问华东师范大学审计处

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3浏览次数:209

    2015年,华东师范大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15]2号)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在促进依法行政、防范风险、规范财经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作用。现就2015年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创新

(一)积极推动资源整合,实现审计管理模式创新。优化内部审计力量配置,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在对工程项目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参与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二)坚持和完善审计工作例会制度。其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例会,对审计中遇到的较为复杂和棘手的问题开展集体讨论,制定和完善审计方案;工程审计工作例会,同事务所审计人员研究和探讨建设项目跟踪过程审计中的重大问题。两项例会制度不仅完善了审计的内容和流程,同时还强化了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质量观念和监督功能,以及对审计事务所审计人员的廉政教育和风险控制。

(三)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审计处搭建的“工程审计管理信息系统”已进入正常运行阶段,相关数据库正在积累过程中,已实现项目审计进程和结果的全覆盖,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供了保障。

二、规范管理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直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视频会精神,审计工作由校长分管,开展内部审计的宣传培训工作,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审计处党员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完善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了教育部对陈校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闵行新校区基建工程超概算情况等专项检查和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工作措施,提高学校防范风险的能力。

(三)不断规范内部管理。重新梳理印制了《华东师范大学审计制度汇编》,内容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审计制度和处内管理制度三个部分,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和流程,规范内部审计工作行为。

三、审计成效

(一)进一步扩大审计范围,加大专项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力度。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拓宽内部审计范围,加强重点领域审计,开展了关于内部控制、后勤专项维修和企业股权投资等10项专项审计和对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财务收支审计工作,配合国资处开展校办企业年报审计工作,更好的维护了学校资金资产的安全,服务于学校的改革发展。

(二)稳步推进科研经费审计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今年科研经费审计联席会议批准的计划,在深化科研项目经费审签内容的同时,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科研经费项目审计工作。

(三)遵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和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2号)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学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 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例会制度,对内审中遇到的较为复杂和棘手的问题开展集体讨论,分类开展处级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和人员分工协作机制,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控制审计风险。

2. 根据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组织部门的委托,分步实施审计任务,基本实现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2015年共计完成各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4项,尚有2项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3.更加关注领导干部任期内的重大决策、内部控制、资金管理和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等情况,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不断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规定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30日内,将审计整改结果签报审计处。

(四)加强对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审计工作

1、维护学校合法权益,节约建设资金。截止到1220日共计完成基建修缮项目审计676项,工程结算项目送审额10699万元,审定额8830万元,核减额1869 万元,平均核减率17.47%

2、坚持工程审计每周审价事务所的例会制度,研究和探讨建设项目跟踪过程审计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质量观念和监督功能,强化对审价事务所审计人员的廉政教育和风险控制。

3、加大审计力度,通过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形式,精选资质高、信誉好的社会审计机构。对投资量大、工程建设周期长的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对项目招投标文件、设计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的审核,以及工程造价及工程管理有关的咨询服务工作。

(五)参与有关经济管理工作,积极发挥内审服务与监督功能

审计处与学校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加强财经管理工作,结合教育部巡视、审计检查整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八项规定等工作,努力发挥内部审计的咨询、服务和监督作用。

参与基建、修缮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投标、签证、验收,以及对科研项目、银行对账单审签等一系列日常工作

四、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教育部、中国教育审计学会、市教委等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和工作研讨活动,加强与兄弟院校的学习和交流,努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有3位同志撰写了论文,其中有一篇选入《中国教育审计学会2015年教育审计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

强化岗位责任制,提高业务工作的执行能力,积极创造锻炼机会,发挥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特长,2015年审计处有2位同志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同时有1位同志连续获得“档案工作先进个人标兵”和“机关青年优秀文明岗”的光荣称号,1位同志获得“优秀信息员”的光荣称号;另外,审计处输送了2位同志,分别担任校办企业的监事,1位同志借调上海市巡视工作组参加巡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