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华东师范大学审计工作在教育部财务司、学校党委、校长的领导下,在协管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审计监督、服务和促进职能,为维护校内经济秩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工作。现将2016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下:
(一)认真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围绕学校深化综合改革的重大部署,在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积极履行审计职责。
1.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结合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完善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451号)和《关于报送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700号)的要求,由审计处牵头,协同相关部门对学校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完成了相关评价工作和总结报告,并按时上报了教育部。此次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并细化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加大了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切实保障了内部控制制度的正常有效运行。
3.不断规范审计处内部管理。审计处将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员工职责、办事流程等信息通过处内网站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实行办事公开化、审批程序化、管理规范化,方便师生办理事情并接受监督。同时,根据国家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法律制度文件,积极探索适合我校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模式,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和流程,规范内部审计工作行为。
4.推动资源整合。优化内部审计力量配置,引进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校内包括工程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在内的各类审计工作,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二)进一步扩大审计范围,加强重点领域的审计力度,积极开展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对照内部审计定位和工作内容,从审计类型、次数、金额、覆盖面及审计效果出发,积极拓宽内部审计范围,开展了关于学校预算及执行情况审计,内部控制等审计项目,更好的维护了学校资金资产的安全,服务于学校的改革发展。
(三)稳步推进科研经费审计工作。根据教育部、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结合学校今年科研经费审计联席会议批准的计划,在深化科研项目经费审签内容的同时,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科研经费项目审计工作。
(四)遵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学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例会制度,对内审中遇到的较为复杂和棘手的问题开展集体讨论,分类开展处级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和人员分工协作机制,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控制审计风险。
2. 根据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组织部门的委托,分步实施审计任务,实现离任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3.按机关、学院、直属单位的不同职责,分别从“依法依规、规范管理、取得绩效”三方面界定审计内容,更加关注领导干部任期内的重大决策、内部控制、资金管理和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等情况。在审计组织形式采用1+X的模式,在对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同步进行专项资金审计、财务收支项目审计,实现“一审多果、一审多用”。并逐步建立完善审计方式、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审计方法以及审计范围的统一。
4.推进审计整改闭环管理。不断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审计整改程序,在审计报告中明确规定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30日内将审计整改结果签报审计处并将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分管校领导和职能部门,督促被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五)加强对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审计工作
1、维护学校合法权益,节约建设资金。截止到11月30日共计完成基建修缮项目审计552项,工程结算项目送审额7997.28万元,审定额6916.48万元,核减额1080.8万元,平均核减率13.51% 。
2、坚持工程审计每周审价事务所的例会制度,研究和探讨建设项目跟踪过程审计中的重大问题,完善跟踪审计内容和流程,强化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质量观念和监督功能,强化对审价事务所审计人员的廉政教育和风险控制。
3、加大审计力度,通过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形式,精选资质高、信誉好的社会审计机构。对投资量大、工程建设周期长的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对项目招投标文件、设计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的审核,以及工程造价及工程管理有关的咨询服务工作。
(六)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审计处搭建的“工程审计管理信息系统”已进入正常运行阶段,相关数据库正在积累过程中,已实现项目审计进程和结果的全覆盖,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供了保障。
(七)参与有关经济管理工作,积极发挥内审服务与监督功能
审计处与学校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加强财经管理工作,结合教育部巡视、审计检查整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八项规定等工作,努力发挥内部审计的咨询、服务和监督作用。
作为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和资源保障委员会成员,积极参与有关管理制度和业务事项的审议工作,努力发挥审计建言献策的咨询功能。
密切与国资处、华大资产经营公司在企业年报审计、破产清算、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上的协同合作和业务指导,分类分级开展了企业各类审计工作。
参与基建、修缮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投标、签证、验收,以及对科研项目、银行对账单审签等一系列日常工作。
(八)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
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教育部、中国教育审计学会、市教委等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和工作研讨活动,加强与兄弟院校的学习和交流,努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今年由我校主持并召开了“教育部直属高校审计第四协作组工作研讨会”,来自各部属高校的代表通过此次会议,就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次研讨会增进了兄弟院校间的相互交流,取得了显著成效。
强化岗位责任制,提高业务工作的执行能力,积极创造锻炼机会,发挥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特长,2016年审计处党支部被学校评为“机关先进党支部”;档案工作获得了“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另外审计处还为学校输送了2位同志,分别担任校办企业的监事,1位同志借调教育部巡视工作组参加巡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