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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审计处2021年工作总结

发布者:朱莉发布时间:2024-06-11浏览次数:10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建设开启的重要一年。学校审计处在校党委、校长及协管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疫情防控与业务开展统筹推进,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审计署、教育部等上级部门的审计工作政策方针,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审计职能,加强学习,提升审计工作质量,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

(一)以党领导审计工作为主线,切实履行审计职责

1、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引领地位,提高审计政治站位。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的100周年,在党的领导下,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在学校审计工作委员会组织领导下,学校审计工作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党领导的“方向盘”作用,组织党史学习教育9次,提高审计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和专业性,不断扩大审计覆盖面,不断深化审计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作用。

2、坚持推进党领导监督机制,持续完善学校监督体系。2021年审计处继续加强同纪委监察处、巡察办、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招标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参与学校财经纪律专项检查,为第七轮、第八轮校内巡察提供审计方面情况及巡察重点关注问题,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督促落实等工作机制,积极促进学校党内监督、校内巡察、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等监督协同体系的建立,努力提升学校监督的整体成效。

3、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为首要职责,探索强化“党政同审”模式。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是新时代党和国家赋予审计部门的一项重要使命,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学校审计处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研究讨论所属高校密切相关的重大经济政策,密切关注“放管服”政策改革落实情况,将党和国家政策贯彻执行及部署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首要职责,促进党政领导干部能共同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政策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4、坚持学校统一部署,顺利完成校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教育部财务司组织审计组于2021年3月26日至4月30日,对学校校长钱旭红同志2018年1月至2021年2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学校审计处作为本次审计的牵头部门,成立校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小组,在审计期间,根据审计组的要求,及时与校内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提供审计材料、安排人员谈话、整理审计取证单、解答审计组提出的疑问等,顺利保证审计组在预期规定期限内完成审计工作。7月5日,学校收到教育部审计组发来的校长任中经责审计报告(非正式征求意见稿),审计处第一时间对报告进行了细化分解,并将相关内容发送至12个部门征求意见,组织多次多部门沟通会商工作,汇总生成完整版的综合反馈稿并按时报送至教育部财务司。针对个别严肃财经纪律问题,与教育部财务司密切反复沟通,与校内相关部门协商责令立行立改,明确整改计划及完成时限,跟踪推进落实情况。

(二)以优化审计质量为抓手,稳步推进审计工作全覆盖

1、持续加强对学校基建及大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工作。2021年审计处对学校基建及大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主要包括结算审计、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和审计复核工作。结算审计方面,审计处参与完成大修、配套修缮结算审计22项,累计送审金额2598.23万元,审定金额2413.07万元,审减金额185.16万元,审减率7.13%。跟踪审计方面,完成基建、大修项目跟踪审计工作中的各种资料交接;对基建、大修项目的部分跟踪审计的审核意见进行复核;复核跟踪审计项目81个合同、招标文件(含清单及控制价)的审核意见96份,其他审核意见31份。审核进度款84份,累计送审金额33410.07万元,核定进度款22386.60万元;复核材料批价及变更签证62份,累计送审金额289.91万元。同时基本完成中北河东食堂大修及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和中北校区理科地下书库改造工程复核及管理审计工作。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决(编号:2021111506),启动国家大学科技园核心功能楼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2、深入做好零星修缮项目结算审计工作。截止2021年12月13日,2021年度零修修缮项目共计审结161项,已结算项目送审金额为7205.55万元,审定金额为6062.69万元,审减金额为1142.86万元,核减率为15.86%。在做好常规结算审计工作的同时,审计处依托审计信息平台对结算送审项目进行及时管理和分析,谋划管理建议,进一步加强与后勤保障部的沟通协商,保证审计时效性,提高审计质量。同时积极参与学校修缮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等前期审核工作,从建设流程、内控要求、工程预算、费用支出等多个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3、高质量完成科研经费审计工作。根据学校科研经费实际管理情况,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的同时深化落实科研项目“放管服”精神,着力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监督机制,在深化科研项目经费审签的同时,对需要接受外部审计的重大科研项目进行校内预审工作。2021年,审计处共完成科研项目审签32个,完成科研项目预审22个,总金额4250.34万元,提出问题101项,涉及调账金额182.94万元。预审科研项目中,13项为上海市科委项目,总金额为3024.97万元,提出问题43项,涉及金额158.5万元;9项为国家重点项目,总金额1225.37万元,提出问题58项,涉及金额24.44万元。

4、扎实做好专项审计监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根据学校完善治理的需要开展专项审计,2021年分别对2020年度年报、学生资助资金、国有资产清查、淮海路物业收支等4个项目开展了专项审计,规范资金资产的使用,提高资源配置使用效益。

5、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审计工作服务水平。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我为师生办实事”落到实处,5月26日下午,审计处面向全校师生举办了一场审计业务现场咨询会,审计处全体成员、机关党工委、后保部、基建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及生科院、物电学院、资环院、法学院等院系参加了此次活动。审计处梳理汇总了历年来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一些典型性问题,提出了专业建议,并设置财务审计和工程审计两个分会场,对大家关心的、突出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提高大家风险防范意识。

(三)以内控建设提升治理水平为依托,不断规范审计管理

1、认真编制学校内部控制报告。为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学校治理能效,服务改革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1〕127号),审计处积极组织协调校内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努力做到内容规范、数据真实、结果客观,认真对报告进行检查,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规范及协调一致。

2、全面梳理审计内部控制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对国家、上级和学校颁发的和审计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启动审计内控制度“留废立改”工作。经初步梳理,审计处共19项正式发文规章制度,拟废止5项,拟修订9项,保留5项,部分制度废止后将有效内容进一步完善融入修订后或新制定的文件制度中。通过梳理,严格依法依规审计,规范审计工作高效运行。

3、协助落实巡察整改意见。根据教育部巡视整改的相关要求,协助学校办就校内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认真填报巡视整改工作台账。按照学校要求对学校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编制巡察整改报告。

4、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数字化审计已成为新时代审计工作的必然趋势。2021年,在已有工程审计平台的基础上,财务审计平台分成审计流程平台和审计分析平台,按照“分步走”思路,初步建成并进行财务审计业务流程平台的测试工作,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线下工作流程全部线上可视化、规范化,做到所有审计过程有跟踪、审计动作有痕迹。

(四)以学习培训和平稳运行为准绳,持续加强部门建设

1、积极开展多样化的学习活动。以支部牵手活动为契机,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教育发展基金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建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支持部门人员参与上海市教委、中国教育审计学会等组织的多场业务培训和研讨会,拓展职员视野。配合学校做好机关换届工作,注入审计新生力量。另外还接待兰州大学审计处等同行人员来校交流。

2、有序完成审计部门日常工作。(1)完成教育部2020年度内部审计统计工作,根据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等有关审计文件填列数据,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确保表内数据勾稽关系准确完整。(2)完成审计处两校区办公室搬迁调整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办公用房人员面积核定工作。(3)做好审计档案归档工作。按照档案管理办法整理归档了处内档案共计291卷,其中工程审计报告、底稿类档案156卷,工程审计图纸类档案19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底稿类档案116卷。(4)完成2021年资产清查工作、安全自查、 干部监督、疫情防控等其他常规性工作,保障部门有序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