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审计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将审计监督工作与党中央精神、国家政策、学校重点工作部署相结合,克服新冠疫情引发的严峻形势之挑战,在学校党委和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健全业务规范体系、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推动保障机制建设,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同时坚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扎实做好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坚定政治站位,健全监督协同体系协助推进从严治党
1.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全方位协同推进从严治党工作。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审计工作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提高审计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和专业性,发挥党领导的“方向盘”作用,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3次,参加从严治党及纪检培训活动2次,积极参与学校财经纪律专项检查,为第九轮校内巡察提供审计方面情况及巡察重点关注问题,继续加强同纪委办、监察处、巡察办、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招标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督促落实等工作机制,积极促进学校党内监督、校内巡察、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等监督协同体系的建立,努力提升学校监督的整体成效。
2.以政治引领稳抓问题整改,切实做好校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2022年4月教育部下达《关于华东师范大学校长钱旭红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教财经责报〔2022〕1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审计处在做好封校疫情防控的同时,通过线上会议、邮件等方式及时部署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在协管校领导的指导下,成立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整改问题清单整改任务,细化问题责任部门,制定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暑期期间,审计处联系问题整改部门组织分别召开了5次沟通会议,就问题整改的有效性和难点等进行了沟通协商,加强对问题整改措施的研究分析,以问题和结果为导向,确保整改方向符合整改建议,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从而促使整改效果有利于推动学校事业稳定发展。2022年8月,学校召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整改推进工作会议,从问题的整改完成率和整改质量两方面为学校把关,重点关注整改措施的拟定和问题的解决,提高整改工作认识,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经过分阶段整改工作的开展,审计报告涉及的38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的共32个,整改完成率为84%。2022年10月24日至31日,教育部派检查组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38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截至检查结束时,经检查组核定并经外部专家复核,披露的38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的30个,涉及金额25,935.02万元;正在整改中的8个,涉及金额10,902.95万元,已完成整改问题比率为78.95%。
(二)坚守初心使命,凝心聚力做好抗疫与业务两不误
2022年3-5月,在全市和全校疫情防控工作处于攻坚之际,审计处全体同志积极亮身份、做表率,坚持停工不停岗,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业务学习“两不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全国审计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三立”要求,在工作实际中践行初心使命,凝心聚力做好守“沪”卫校抗疫工作。
1.积极参加驻校防疫工作。审计处积极响应学校防疫换防安排,部门进校参与防疫人数占部门总人数33.33%,实际进校人员平均驻校天数37天。驻校老师分别负责普陀校区督查组河西片区校园巡逻、普陀校区河东片区物资发放以及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片区区块四副区块长及20号楼楼长等工作,深入校园防疫一线,以实际行动为学校打赢疫情“保卫战”贡献部门力量。
2.主动投身社区志愿抗疫和线上抗疫工作。在社区防控工作艰巨困难的情况下,审计处半数以上同志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包括核酸检测志愿者、楼宇志愿者、物资志愿者等,通过不同的角色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为疫情下社区治理、楼宇自治出谋划策。同时,部门每天做好线上学校疫情防控相关数据统计工作,为疫情期间校园人员精准管理奠定基础。另外,审计处处长还积极通过线上方式联系各大银行,为两校区争取捐赠物资,如联系中国农业银行闵行支行为闵行校区捐赠口罩11箱(22000副)、方便面530箱(6360桶),联系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为普陀校区捐赠饼干等,有效缓解两校区疫情封校期间物资紧缺局面。
3.全力保障学校审计相关服务工作正常开展。期间,审计处共组织全处人员结合各自岗位业务线上专题集中学习了9次并进行交流分享,完成了3项科研项目决算审签、2个重大项目财务结题审计跟踪,为传播学院、河口海岸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多位教师申请横向项目竞标提供审计报告服务,以及完成了2个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工作底稿的意见征询工作和7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前资料准备工作,为进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坚固制度体系,提升内部治理与服务管理水平
1.完成规范性文件梳理,建立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根据《关于开展学校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审计处工作实际,2022年审计处规范性文件梳理立项5项,其中1项为新制度制定,4项为旧制度修订。截止2022年12月,审计处已完成《华东师范大学审计整改及跟踪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新制度制定,对原《华东师范大学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和《华东师范大学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审计规定》修订,合并形成《华东师范大学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和《华东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均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已提交法务审核,按计划年底完成制度修订审议工作。通过梳理制度文件,进一步建立完善了规范统一的内审制度体系,从而促进制度有效执行,提升内部治理效能。
2.完成业务流程梳理,优化提升审计服务管理质量。为进一步规范审计处各类内审业务和内部管理流程,制定关于审计制度法规管理、审计计划管理、审计档案管理、审计项目管理、审计质量管理等在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中的实施标准,审计处完成了审计业务流程梳理,初步形成了审计业务标准体系。2022年3月以来,审计处共梳理并讨论了工程审计类、科研审计类、经济责任审计类、财务专项审计类以及审计内部管理类等五大类业务流程,并以专题报告的形式确定了工程审计类和经济责任审计类工作流程。结合国家“放管服”工作精神,审计处还联合科研管理部门讨论制定了《科研项目审计业务流程操作内部细则》,建立了“审前有申请,审中有跟踪,审后有复核”的流程机制,以期在严格审计监督行为的同时,进一步提升科研项目审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组织学习培训,有序完成审计部门其他管理工作。疫情期间,审计处充分利用外部学习资源,积极组织全处人员开展了多场线上学习交流活动,鼓励大家用理论知识持续武装头脑。同时派出多名同志积极参加学校机关党委组织的办公技能、纪检工作等方面的培训。此外,还完成教育部2021年度内部审计统计工作,在工作中根据校内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等有关审计文件填列数据,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确保表内数据勾稽关系准确完整。做好审计项目资料归档工作,不断提高审计档案归档质量。2022年共整理归档了处内档案共计203卷,其中工程审计报告、底稿类档案170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底稿类档案31卷,专项审计报告1卷,科研审计报告1卷。完成了工程审计和科研审计2022-2024年度入围事务所招标遴选工作。完成了2022年部门资产清查、信息发布与网络安全、党建等其他常规性工作,部门稳定有序运行。
(四)坚持风险导向,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理效能
1.稳步推进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工作。2022年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主要包括结算审计、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和审计复核工作。截止2022年11月23日,结算审计方面,审计处参与完成竣工结算审计69项,累计送审金额5027.81万元,审定金额4787.65万元,审减金额240.16万元,审减率4.78%。其中由基建处送审项目竣工结算审计19项,送审金额4128.92万元,审定金额3979.66万元,核减额149.26万元,核减率3.62%;由后勤保障部及其它工程归口管理部门送审项目竣工结算审计50项,送审金额898.89万元,审定金额807.99万元,核减额90.90万元,核减率10.11%。跟踪审计及审计复核方面,复核跟踪审计项目30个合同、招标文件(含清单及控制价)并出具审核意见30份,其他审核意见1份;审核进度款25份,累计送审金额28643.49万元,核定进度款22838.23万元;复核材料批价及变更签证1份,累计送审金额821.05万元。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方面,完成了河东食堂大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为推进非审计处主导的修缮项目审计规范,2022年审计处还对后勤保障部实施的工程竣工结算(合同金额5万以下的项目)成果进行抽样检查,通过对送审资料进行审核、分析、核对,并辅以沟通会谈等必要程序,对后勤保障部工程造价控制的准确性、工程管理的规范性和内审流程执行的有效性等工程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评价,并给出了合理化建议。
2.持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进一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2022年审计处开始尝试独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所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通过财务审计平台试行全过程管理,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线下工作流程全部线上可视化、规范化,做到所有审计过程有跟踪、审计动作有痕迹。建立定期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例会制度,重点围绕审计程序的优化、审计内容的创新、审计报告的撰写、审计评价和结果运用的完善等方面进行讨论交流。本年度审计处共完成了30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其中离任审计22项,任中审计8项。审计对象包括行政正职领导23名,党组织正职领导7名。审计范围覆盖15个机关部、处、室,12个二级院系(学院、学系、研究院等)。审计资金总额为9.98亿元,审计发现问题28个,发现问题资金1.31亿元(占资金总额的13.13%),提出审计建议93条。2022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明显,经过分析总结,形成了《关于2022年度华东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总体结果报告》。
3.扎实开展科研经费及其他各类专项审计工作。根据学校科研经费实际管理情况,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的同时深化落实科研项目“放管服”精神,着力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监督机制,在完成常规科研审签及审计工作外,2022年还完成了“幸福之花”先导基金项目审计调查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常规科研审签及审计工作方面,2022年审计处共完成科研项目审签56个,完成科研项目预审及财务结题审计15个,总金额8778万元,提出问题39项,涉及调账金额22.43万元,其3项为上海市科委项目,10项为国家重点研发项目,2项为上海市人才资助专项。“幸福之花”先导基金专项审计调查方面,共涉及47个先导性科研项目(不含子课题),其中理工科(以下简称“理科”)项目22个,人文社会科学(以下简称“文科”)项目25个;审计金额6342.36万元,其中理科5022.06万元,文科1320.30万元;审计发现问题6大类19项。此外,2022年完成了2021年度预决算及财务年度报告、学生资助资金、淮海路物业收支等专项审计工作。
4.积极协助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各项审计检查评价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2〕74号),审计处积极组织协调校内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内容规范、数据真实、结果客观。在编制工作中,审计处认真对报告进行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完整、规范及协调一致。根据市教委审计处关于市教委“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推进项目”和“高校宣传思想文化专项”的审计调查通知,审计处积极组织协调涉及的22个项目单位提供审计资料、参与访谈等工作,顺利完成市教委专项现场审计工作。
5.试点建立审计“治已病、防未病”工作机制。在2022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 发现有9个单位存在部分问题未整改完成的情况,主要涉及资产管理不规范、合同管理不规范、会议记录不规范以及预算执行率低等四个方面问题,且四个方面问题在本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中仍属于发生频次较高的问题。通过“回头看”跟踪检查,切实确保整改到位“治已病”。在2022年工程审计工作中,建立畅通高效的审计问题沟通机制。对于跟踪审计中事务所反馈的预警提示,审计处加强与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沟通,了解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把关,形成上下对称、互通有无的问题沟通机制,促进项目管理部门提高风险意识,尽早防范风险以“防未病”。
(五)保障机构运行,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秘书处作用
审计处为学校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和审计工作委员会两个议事协调机构秘书处。2021年7月至2022年11月,审计工作委员会下设的三个工作小组,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并在职责范围内研究相关事项,总体上履职规范有效。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本年度尚未开展相关工作。
2021年12月30日,审计处组织召开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会议主要听取了审计处处长关于2017年以来校内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调整华东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小组人员的建议名单、2022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及主要工作重点,集中学习了2021年2月发布的《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审计署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2022年1月1日实施的《审计法》两个文件。通过本次会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小组进一步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新时代的重要性,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各工作小组成员间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筑牢审计监督体系。
2022年11月22日,审计处组织召开了科研经费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会议主要听取了审计处处长关于2022年科研经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包括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建议等;审议研究了新修订的《华东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审计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和《科研项目审计业务流程内部操作实施细则》两个文件规定以及2023年科研经费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等事项。本次会议强调了科研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需要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和分类指导,在落实“放管服”要求的同时要坚守住底线,相互配合,共同为学校发展保驾护航。后续将每年定期召开科研经费审计工作小组工作会议。
2022年11月22日,审计处组织召开了建设工程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会议主要听取了审计处处长关于2022年建设工程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包括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另外,各小组成员还共同讨论了2023年建设工程审计计划工作安排,学习了2022年9月修订的《华东师范大学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实施办法》。本次会议强调在工程管理中要按制度、程序执行,特殊情况、紧急情况需要在符合制度规定的前提下,保证学校效益优先利益最大化,但特殊情况、紧急情况不能常态化。后续将每年定期召开科研经费审计工作小组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