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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审计处2023年工作总结

发布者:鲁玲发布时间:2024-06-11浏览次数:19

2023年是学校攀高行远、开启卓越发展新征程的关键一年,也是审计处推进依法治理、坚持不懈追求卓越的一年。根据学校整体部署安排,审计处聚焦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习贯彻落实主题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历次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和职能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切实履行审计经济监督职责,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同时坚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不断提高审计管理服务水平。

(一)深化主题教育,提高审计工作政治站位

1. 强化理论武装,增强自我革命的能力。对照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要求,审计处两次参加了协管校领导进行的专题党课学习,跟进学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讲话精神、关于以学增智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观看了示范微党课《铸魂增智育新人 正风促干书新篇》等,通过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以学铸魂,进一步强化了初心使命意识,汲取了伟大的斗争力量。

2.促进监督协同,提升学校监督整体成效。2023年审计处分别协助基建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纪委监察处等部门完成了上级部门对学校的基本建设检查、财经纪律检查、国有资产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以及以培训之名公款旅游自查工作等,同时及时向党委组织部、科技处、人事处、后勤保障部等委托部门反馈相关项目的审计监督情况,积极促进学校党内监督、校内巡察、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等监督协同体系的建立,努力提升学校监督的整体成效。

3.加强调查研究,提高为师生办实事的本领。在主题教育学习中,审计处进行了“抓实审计整改,推进治理能力提升”“实施工程管理审计办法,进一步实现‘以审促建’”和“提升科研项目审计监督服务能力,激发创新活力”三方面的调研,以师生提出的问题建议为导向,树立底线思维和质量观念,形成了一篇调研报告、一套科研经济活动“制度池”、一项《科研项目审计业务流程》等成果,重新优化了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与被审计项目组之间的沟通机制,如约定对于学校层面审计资料的提供,统一准备且提供一次,避免多个项目重复提供的情况;在科研项目结题审签中,进一步推进电子化办理,通过“扫一扫”电子填报代替手工盖章登记;建立工程审计结算项目定期发布机制……后续将进一步通过调查研究,不断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4.增强审计咨询,实现审计服务与监督并重。2023年审计处加强审计咨询服务,主动与基建处、科技处及崇明生态研究院等院系牵手,组织审计政策宣讲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提示通报,对《华东师范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华东师范大学科研因公出国(境)差旅费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华东师范大学暂借款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华东师范大学数智跃升计划总体方案》等学校内控制度建设提供咨询建议,不断提高审计服务工作水平。

(二)聚焦主责主业,有效发挥审计监督效能

1. 持续加强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工作。2023年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主要包括结算审计、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和审计复核工作。截止2023年11月30日,结算审计方面,审计处参与完成竣工结算审计137项,累计送审金额15934.3868万元,审定金额15434.2780万元,审减金额500.1088万元,审减率3.14%。其中由基建处送审项目竣工结算审计35项,送审金额13128.4606万元,审定金额12802.5812万元,核减额325.8793万元,核减率2.48%;由后勤保障部及其它工程归口管理部门送审项目竣工结算审计102项,送审金额2805.9261万元,审定金额2631.6968万元,核减额174.2294万元,核减率6.21%。跟踪审计及审计复核方面,复核跟踪审计项目39个合同、招标文件(含清单及控制价)并出具审核意见42份,其他审核意见3份;审核进度款31份,累计送审金额36733.13万元,核定进度款34542.94万元。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方面,完成了物理楼裙楼改扩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为推进非审计处主导的修缮项目审计规范,2023年审计处出具了《关于对后勤保障部2020、2021年度竣工结算内审项目抽查的审计报告》,对后勤保障部工程造价控制的准确性、工程管理的规范性和内审流程执行的有效性等工程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评价建议,并与后勤保障部进行了意见沟通反馈。

2.扎实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进一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2023年度审计处继续定期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例会,重点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前研究及审计重点、审计依据的统一规范以及审计发现问题的评价、审计整改问题销账等方面进行讨论交流。按照2023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处共开展了28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其中离任审计16项,任中审计12项。审计对象包括行政正职领导17名,党组织正职领导11名,明显增加了党政同审的比例。审计范围覆盖9个机关部、处、室,10个二级院系(学院、学系、研究院等)。审计资金总额为33.44亿元,审计发现问题130个左右(截止11月30日个别还在征求意见中)。

3.高质量开展科研审计工作。根据学校科研经费实际管理情况,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的同时深化落实科研项目“放管服”精神,着力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监督机制。一方面深化科研项目经费审签工作,推进电子化办理,通过“扫一扫”电子填报代替手工盖章登记,并对审签中发现的风险性问题进行梳理取证,截止11月30日,共完成审签项目66个。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科研预审计工作沟通机制,建立科研相关学校层面制度池,完成科研项目预审及财务结题审计12个,其中一项为审计处内部独立完成,其余11项委托第三方完成。项目中8项为上海市科委项目,2项为JG项目,2项为上海市人才资助专项,项目涉及合同金额2215万元,发现问题19个,涉及整改金额80.42万元。

4.组织开展其他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根据学校安排,2023年审计处对洗衣房专项、2020-2022年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独立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其中疫情防控专项审计资金为1.08 亿元,审计发现提出问题6个。此外,2023年完成了2022年度预决算审计工作。

(三)强化责任担当,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1.持续跟踪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审计处根据《关于反馈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检查情况的函》(教财司函〔2023〕45号)要求,牵头组织第二阶段(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的整改跟踪工作,召开了阶段性审计整改推进协调会,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责任部门进一步压实整改工作责任。通过跟踪检查进一步狠抓落实,截止11月30日,原11个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中已完全完成整改的问题7个,部分推进整改且成效明显或有预期的问题2个,稳步推进整改但进度缓慢的问题2个。后续审计处将继续推进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2.建立校内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对账销号制。根据2022年制定的《华东师范大学审计整改及跟踪检查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度,对2022年学校27家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台账,要求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议事范围,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签报审计处和党委组织部。审计处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整改支撑材料,进行研判分析,防止整改“形式化”和屡审屡犯的现象发生,促进长效机制建立。截止11月30日,还有4家二级单位的7个问题尚未整改销号。

3. 发挥内审预警功能,推动审计结果运用。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中,2023年首次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纳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同时要求整改情况抄送党委组织部。将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情况向主要归口职能部门出具管理建议书,进一步促进审计结果共享及运用。在工程审计中,督促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内控建设,对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变更管理、图纸类档案管理以及非审计主导的工程审计等事项进行抽查,对跟踪审计中的预警提示,建立畅通高效的审计问题沟通机制,推动项目管理部门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有效防范风险。

(四)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审计监督质量

1.积极改革创新,完善团队协作机制。2023年上半年,随着人员的离职和退休,审计处人员达到数十年来人员数量最低值,严重影响到各项工作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面,积极统筹人员安排和协审事务所资源,以“审计处内审人员为组长+事务所成员”的模式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为有效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对28个项目分批次组织审前培训会,现场审计中每周召开进度沟通会,同时建立业务工作例会制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形成依据明确完整,口径统一规范的审计基础。工程审计方面,建立了每周一次的在审事务所例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审计质量的监督管理。

2.加强学习交流,夯实审计专业工作基础。2023年,审计处积极开展多样化的学习交流活动。内部学习交流方面,以支部牵手活动为契机,与保卫处党支部、装备处党支部、基建处党支部、科技处党支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建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同时组织了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内部审计工作政策的学习。对外学习交流方面,派出了一名青年同志到上海交通大学审计处进行了为期一学期的沉浸式跟岗学习,参加了上海外国语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大学和西南大学的学习调研活动,组织了在沪部属高校处长交流会,接待了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和湖南大学等来校交流。

3.注重质量导向,重视审计服务第三方遴选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服务第三方参与学校审计业务的实施,提高审计专业服务质量,2023年3月完成了2023-2025年财务审计服务单位入围遴选工作,从16家投标单位中择优选择了6家单位。2023年6月完成了2023-2025年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类第三方服务遴选工作,从9家投标单位中择优选择了6家单位。

(五)保障机构运行,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秘书处作用

审计处为学校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和审计工作委员会两个议事协调机构秘书处。2022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30日,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尚未开展相关工作。2023年4月7日,审计处组织召开了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会议主要听取了审计处处长对2022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及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教育部财务司关于部属高校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2021年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发现问题情况的报告,学习了2022年新修订的《华东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2023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名单进行了详细讨论,在进一步扩大党政同审范围的要求下增加了部分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名单。会议主要提出两点工作要求:一是审计的工作重点要着重日常,通过更多样的方式去做好审计服务宣传工作;二是要重视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加强跟踪检查促进整改到位,防止屡审屡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