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学校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制度,按照学校部署做好各类换届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促进落实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工作制度化。
(二)做好学校“985工程”2011年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211工程”财务决算的审计。
(三)做好学校60周年校庆经费专项财务审计;关注学校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配套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的审计调查。
(四)按照《教育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启动学校闵行新校区第二批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五)做好学校基金会、校友会的年度审计,关注学校60周年校庆有关捐赠款项收支相关事项。
(六)继续做好闵行校区基建项目、各类修缮工程的结算审计,关注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工程项目审计中各方的协调沟通工作。
(七)积极探索计算机审计,充分利用财务信息监控平台,不断提高审计现代化水平;推进基建修缮审计信息化建设,完善基建修缮审价过程和审计结果信息公开制度。
(八)继续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完善审计制度和内部管理,进一步改善审计工作环境,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九)根据教育部、市教委和学校下达的任务开展其他专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