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深化综合改革方案”和年度重点工作,积极履行内部审计的服务和监督功能,不断规范学校经济管理,强化过程监管,提高资源绩效,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健全权力约束机制的“免疫系统”作用。
1、继续深化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体系,根据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批准的工作计划,在实施干部离任审计全覆盖的前提下,适时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逐步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制度。
2、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监督,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建设。
3、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审计。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以规范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与执行、完善管控机制、提高使用效益、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分层次开展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审计,对重大科研项目实施校内预审计。
4、以促进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充分利用社会审计事务所的资源,采用引入外智,完善建设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管措施,研究建立工程项目审计结果第三方复核制度。
5、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系统建设,推广使用学校“工程审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把控建设项目审计全过程进展情况和学校各建设项目投资审计结果。完善审计处与财务、科研、基建、后勤修缮、设备采购等信息平台之间的联网和数据共享。
6、切实加强内部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审计专业能力。积极安排内部审计人员参加中国教育审计学会等组织的各类专业能力培训学习和后续教育,鼓励开展审计课题研究和发表论文。承办教育部直属高校审计第三协作组研讨会。设置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引进急需的基建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完善审计专业队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