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和《华东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有关规定,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2026〕1号)的委托,审计处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4月28日起,对发展规划部原部长兼重点学科建设办公室原主任段纯刚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范围:2021年7月至2024年12月)。现场审计时间为进点后两周左右。
现场审计期间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系方式:朱老师 54344701
联系邮箱:sjc@admin.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审计处
2026年4月28日
